当日22时05分左右,邯郸开发区交警大队在东环路设卡查处夜间交通违法行为,一辆棕色小客车突然停在了机动车道内,民警隐约观察到驾驶人下车快速朝着便道走去。
“喂,你等一下,配合我们检查。”民警喊停该车驾驶人。
“我怎么了?”该驾驶人表现得事不关己。
“你下车就走,车扔那不要了?”民警随即反问。
“我没开车!”该驾驶人矢口否认。
“你开没开车我们核实一下,如果没开车,我们马上让你走”,民警说着带该驾驶人走到了车旁。“这是谁的车,怎么停在这里了?”民警故意问道。“我不知道啊。”该驾驶人继续否认。
其实, 民警在现场并未录取到该驾驶人弃车离开的证据,而且又是大晚上,调取“天网”监控相对繁琐。就在民警一筹莫展时,驾驶人腰带上别的钥匙暴露出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民警强制从该驾驶人身上卸下遥控钥匙,冲着车辆一按,车锁应声而开。这一幕发生后,该驾驶人仍持否认态度,不过面对民警接下来的询问,其言语中的逻辑错乱丛生。一会说自己没有开车,一会说看见前面摆放着反光锥筒以为修路,所以就地停车。
车上一个人没有,是自己走到路上的?事实已经非常明显了,该驾驶人此时的狡辩都显得过于滑稽。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100ml血液中含有酒精29mg,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和逃避处罚的行为,酒后驾车的危害不仅关系自己的安全更关系到其他群众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来源:邯郸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