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四天后分手 男子要求女方退彩礼!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编辑:若翔

这是高手啊,同居四天后分手男子要求返还彩礼及三金获法院支持。近日,河南许昌。法院公开一起案件:王先生和李女士通过网恋平台认识,几天后,两人见面,并开始同居谈婚论嫁。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先生给付的三金,属于以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属于彩礼的一种。考虑到双方相处时间仅为4天,微信聊天中多次涉及彩礼事项,且10000元的数额较大,与三金的给付发生在同一天,可以推断出具有彩礼的性质,应属于附条件的赠与,缔结婚姻关系的条件不成立时,李女士应当予以返还。
故判决李女士向王先生返还10000元并返还70余克三金的同等价款。
还能这么操作,前女友三金给现女友,同居几天腻了,提出分手,要回三金,下次这三金继续循环使用,金算盘啊
铁打的三金, 流水的女友,这男的如法炮制又该如何呢!

转自社会资讯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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