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邯郸分行因以贷转存虚增存款等被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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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邯郸银监分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邯银监罚决字〔2018〕8号、9号、10号)。

浦发银行邯郸分行因以贷转存虚增存款等被罚20万元

决定书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建友,该分行存在以贷转存虚增存款、服务收费质价不符的违法违规事实。其中,王秋对浦发银行邯郸分行以贷转存、虚增存款负有承办责任;刘志飞对浦发银行邯郸分行服务收费质价不符问题负有承办责任。

邯郸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责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王秋、刘志飞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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