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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邯郸市人和小区三期业主:我们的商品房怎么变成了经济适用

来源:网络 编辑:邯郸观察 时间:2018-11-29
导读: 近日,邯郸市人和小区三期的业主们纷纷反映,他们几年前购买的商品房竟然变成了经济适用房,质疑被邯郸市安居房地产给欺骗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业主们在一份2018年11月10日写好的反映材料中称:我们在07年08年登记并购买了安居房产开发的人和三期商品

 近日,邯郸市人和小区三期的业主们纷纷反映,他们几年前购买的商品房竟然变成了经济适用房,质疑被邯郸市安居房地产给欺骗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业主们在一份2018年11月10日写好的反映材料中称:我们在07年08年登记并购买了安居房产开发的人和三期商品房并签订了协议,按照正规的商品房交易流程付了房款,房屋均价为3300元每平米。当时以邯郸市最高价拍到地的天泽园内部售价也才2600元,当时经济适用房的房价在2000元左右。我们所有业主都觉得这个大型国企很稳妥,所以纷纷按照它要求的程序购买了高于市场价的房子,出于对大型国企的信任,我们也没去追求安居为什么一直不给房产证。

       在购房前后,安居都没有向我们出示任何关于经济适用房的规定,也没有出示任何他们现在所说的所谓的07年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新政策的任何信息,协议上也没标注任何经济适用房字样,包括后期收房我们收到的所有使用手册上标注的字样也是商品房,交纳的费用包括公共维修基金也都是按照商品房进行的,有一部分业主贷款买房,贷款合同上也是商品房字样。

       大家每次去物业问什么时间办证都是快了,有些业主等不及的就按照走三方的方式把房子出售了,觉得早晚办证,甚至大家都以为房管局太忙,要排队办,我们也不懂政策,觉得都是公家的事。

       去年传来好消息说市政府解决一大批办证难的小区,上了报纸,里面有我们小区,大家太高兴了,说看来该办房产证了,都纷纷去安居问情况,被告知还不能。今年说可以办了,但被告知我们办的是和紫薇苑一样的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房,我们都惊呆了,才发现我们被安居欺骗了,现在它也不是国企而是私企了。我们买的高于市场价那么高的房子,在房价超出一万的今天变成了廉价房不说,我们这些城市建设的主力人员身份却被莫名其妙地变成了被国家照顾的弱势群体,我们辛苦攒钱买的房子被安居坑了。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管理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二条: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房的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人和三期最小的是103平米的。第二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得高于3%核定。请问人和的销售价格是3300元,利润率为百分之几?第二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三期的所有房屋购买都没有这个流程。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不得上市交易;五年后政府可回购;转让时要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金,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安居在卖房协议里只字没有。

       我们小区1200多户居民恳求领导为我们做主,我们买的商品房就要求合理合法的给我们办商品房证。我们只想安心的住在自己有全部产权的房子里,平静的生活。

       另外据部分业主反映,人和小区二期最大的150多平,并且三期地下车位每个十万元,这是经济适用房的配套吗?

       对此,邯郸市安居地产开发公司解释说,根据邯发改投资【2008】70号文,人和小区三期工程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售房对象为邯郸市无房或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在购房过程,购房人需携带单位证明信,填写购房意向表,签订《预审订房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购房对象为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本项目的销售价格是依据河北省冀价经费(2003)2号文件精神,由市政府物价部门审定,定价不是企业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由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2007】258号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根据上述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交易、转让、继承。关于地下车库销售问题,本项目地下车库为住宅销售价格成本构成以外的小区配套服务设施,价格是根据建设成本,本着谁需要谁购买的原则,由业主自愿购买。本项目于2010年6月交房入住,在办理房产手续过程中,由于办证流程(部门)调整、建设规范调整导致产权面积认定困难等原因造成办证延期,2017年5月列入省重点解遗项目,通过各部门通力配合,于2018年10月底具备办证条件。

        记者走访时,接受调查的业主大多表示当时购房时安居地产没有要求出示什么单位证明信或居委会证明信,他们本身也不是无房或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相反许多人是公务员或做生意的老板。

       人和小区项目既然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为什么面积都在100平以上?特别是150平以上的,即使现在许多市民也买不起住不上啊,难道那些“中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十年前就买得起了?当时购房者的身份是如何验证的、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为什么许多业主的购房合同上没有显示“经济适用房”字样?就上述问题记者到邯郸市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采访,但被办公室人员告知领导不在,直至发稿时仍然没有回复。
 

图文来源:杨伟广 燕赵网事
责任编辑:邯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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