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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

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周芳 时间:2024-07-16
导读: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邯郸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邯郸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邯郸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邯郸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6日

 

邯郸市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精神和交通运输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政办字〔2023〕119号)等要求,加快推动我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科学编制主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逐步建立完善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TOD)模式,建立以城市公交为主导,出租汽车为补充,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城市综合运输体系。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合理确定公交场站布局、结构和用地规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邯郸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24—2035年)》编制。坚持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相互衔接,控制和预留场站用地。强化城市中心区公共交通场站、大型客流集散场所配套公交设施等用地保障。
二、加快推进主城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制定《邯郸市公共交通场站配建管理办法》,结合城市发展,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及配套服务设施(含公交专用道、候车亭、自行车道等)建设,在新建居住区、大型办公区、商业区、高校园区等区域,合理配套建设公交停保场、枢纽站、首末站、充换电站、加氢站、甲醇加注站等,做到同步规划、建设、交付使用,到2025年,城市公交进场率达100%。
三、切实落实主城区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加大城市中心区公共交通路权保障力度,鼓励公交线路较为集中的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鼓励在城市快速路设置公交专用道。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公交专用时段,强化使用监管,依法处理违规使用专用车道行为,提升公交正点率和运营时速,到2025年,全市公交专用道总里程提升20%。
四、提升主城区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一)扩大服务范围。根据公众出行需求,适时调整、优化公交线网结构。积极提供通勤、就医、就学等定制公交和响应式公交等服务,鼓励有交通补贴的单位以一定额度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出行,鼓励绿色出行,到2025年,主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0%,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40%。支持公交持续开展“交邮快融合”服务,支持发展“公交+旅游”模式,支持公交企业统筹运营网约车,形成梯次服务的城市客运一体化经营体系。
(二)提高乘坐便利性。加强城市公交与步行、自行车等其他交通方式衔接,推进驻车换乘系统建设,在综合客运枢纽等主要换乘站及周边,配套建设小汽车、自行车停车设施,方便换乘。根据客流需求优化车型结构,发展应用小型公交车辆。完善公交站台换乘条件和换乘票价优惠政策,提高换乘比例。主动对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实施定制公交、响应式公交。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不低于95%,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比例不低于40%,万人公交车保有量达15标台。
五、构建主城区高水准的智慧公交体系。加快公交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建设。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大数据、云计算、5G通信等新技术深度融合,提升城市公交车辆运营效率,依托全市综合交通运行协调与应用指挥中心(TOCC)建设完善交通数据采集,对全市交通运输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加快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平台,推进数字人民币在主要公共交通出行领域的应用。
六、提升主城区公共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城市公交企业做好防恐反恐、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落实城市交通支持政策
(一)完善公交票制、票价及补贴政策。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市级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按照我市2019年出台的《邯郸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暂行办法》(邯财资环〔2019〕27号),根据服务标准并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按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补贴,补贴到位率达到100%。强化财税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依法享受的减征或免征有关税费政策。
(二)落实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政策。优先保障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支持城市公交依法依规利用场站闲置设施开展社会化商业服务和立体综合开发。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城市交通用地,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内拓展服务功能的,可依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在《划拨用地目录》范围外拓展服务功能的,鼓励依法适当提高容积率、增加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并补缴相应土地出让价款。
(三)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1.保障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职工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完成公交行业欠薪欠保问题治理。鼓励因地制宜将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列入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岗位津贴。2.关心关爱从业人员。组织开展“最美公交司机”等推选宣传活动,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责任编辑: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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