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邱县“摊派”公务员催缴暖气建设费
新京报讯(记者 刘名洋)12月6日,河北邯郸邱县城区多名住户向新京报记者反映,今年他们城区多个小区在住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换了供暖公司,还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催缴暖气建设费,否则将会停暖。12月7日,邱县一名负责催缴暖气建设费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表示,因前期建设站点,更换管道产生费用,所以才进行催缴。居住在邱县滨河花园小区的张梦(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小区2013年建成入住,每年冬天都有化肥厂利用工厂作业产生的余热供暖,因为化肥厂倒闭,今年小区的暖气由邱县新源供热有限提供。张梦说,今年11月底,新的供暖公司开始试暖,12月初却无故被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催缴25元/每平方米的暖气建设费,否则无法缴纳供暖费用,面临停暖。
张梦认为,他们的暖气管道没有更换,也不是自己要求更换的供暖公司,突然让缴暖气建设费并不合理。与张梦有同样经历的还有邱县城市花园小区、城市公馆小区的住户,一位城市公馆小区的住户表示,暖气公司建设、维护费用应有暖气公司承担。“一天比一天冷,没办法,我家的暖气建设费已经先缴了。每平方米25元,我们家缴了2000多元。”12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邱县多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处证实,他们单位工作人员被“摊派”向用户催缴暖气建设费指标。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无法按时完成催缴任务,单位可能会被处罚。“现在我们单位已经先行帮部分住户垫付了暖气建设费,后续再慢慢收。”当问及为什么让政府机关公作人员向住户催缴暖气建设费时,另一名机关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今年城区供暖公司更换,新的供暖公司更换了部分供暖管道,并建了新的热力站,所以才向住户追缴暖气假设费。“住户多,供暖公司人员不够,才向各单位分摊的催缴任务。”
新京报记者 刘名洋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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