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教育局再下减负令!家庭作业总量不能超过这个时长…
邯郸市教育局
关于重申中小学生在校时间
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办学行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
近年来,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的休息,我市采取了一些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个别县(市、区)和学校对工作的执行落实不到位,还存在延长在校时间、违规补课、双休日到校等情况,现重申有关规定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01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按照要求,非寄宿制小学、初中一律取消统一的早、晚自习;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寄宿制学校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小学和初中均不得早于6:30;小学低年级原则上不上晚自习,只安排适当学习活动;小学高年级和初中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晚自习结束时间,小学高年级不得晚于20:30,初中不得晚于21:00;就寝熄灯时间小学不得晚于21:30,初中不得晚于22:00。切实落实推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早晨上课时间的要求,小学生到校时间不早于8:20,初中生到校时间不早于8:00。小学阶段上午第一节课时间不早于8:30,初中上午第一节课时间不早于8:10。各县(市、区)可根据学段、季节等适当再延迟学生到校时间。
02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定课程计划
根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周课时总量为:小学一、二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26节,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课程不得超过15课时;三至六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0节;初级中学周课时不得超过34节。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时,严禁削减、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非考试科目的课时,不得提前结束或取消部分课程,不得违背课程标准拔高或降低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保障质量。
03
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
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作业量应以学业程度中等的学生完成作业所需时间为基准。完善作业管理制度,推行作业公示制度。必要的课后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通过不断优化作业设计切实减少学生作业量。
04
严格禁止违规补课行为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分层、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午休时间等组织学生进行补课;严禁拖延上课时间;课程安排的学生自习时间不得分配到学科,任何老师不得利用自习时间上课或集体补课;不得组织走读学生参加在校晚自习。在职教师不能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也不能进行有偿家教。因特殊原因,需要对节假日安排做适当调整的,由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教育行政部门书面审批,书面审批内容必须包含对占用的节假日进行重新调休的安排,以满足学生法定休假时间。凡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法定休假时间的,一律视为利用节假日集体补课行为。
05
切实保障师生的休息权益
工作日放学后,学校可开放图书馆、体育活动场所等资源让学生自由活动,也可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但严禁以课外活动或社团活动的名义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或自习。住校生的作息,学校要确保在规定的睡眠时间之外延长一定的学生用餐、洗漱、洗衣服等时间,确保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处理个人事务,确保每天睡眠时间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项督导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发现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发生的不规范办学行为不作为、不及时制止和纠正的,市教育局将实施问责,并对责任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各中小学校凡是违反以上规定的,对学校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一般期限为一周)改正。整改不到位或不予整改的,对公办学校校长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校长免职处理;对民办学校,当年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年检公告中予以公示。
对违反规定超量布置家庭作业、参与集体补课和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以及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在当年内不允许晋升职称及参加评优、评先、评特等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重申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请各县(市、区)立即传达到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并严格执行,严禁出现消极抵制、钻空子、打擦边球、恶意应对的现象。
邯郸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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