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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丛台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来源:丛台微视 编辑:网络 时间:2019-04-26
导读: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4月24日,丛台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袁某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4月24日,丛台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袁某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这是丛台区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宣判的第一起涉恶案件。


 

  丛台区四套班子相关领导,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及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共200余人参加了旁听。


 

  此次的公开宣判,是全市对涉黑涉恶案件的首次公开判决,展示了丛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步成果,彰显了丛台区全面从严惩处恶势力犯罪的态度和决心。有力震慑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用实际成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小编带大家回顾一下

  此次“套路贷”涉恶案件的经过

  让大家提高

  对此类行为的认识

  案情回顾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袁某在从事车辆抵押借款信息咨询服务业务期间,先后指使赵某某、胡某某、龙某某将借款人(被害人)王某某等五人的抵押车辆非法扣押,逐步形成以袁某为首,赵某某、胡某某为骨干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宣 判

  丛台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袁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寻衅滋事罪,判决袁某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判决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决胡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判决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又三个月。扣押在案的被害人王某某、刘某、刘某某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予以返还。

  丛台区对黑恶势力“零容忍”

  坚决打击有损群众利益的行为

  确保丛台人民安居乐业

  生活中遇到此类事件

  大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举报哦~

  图/王倩倩 文/区法院

  (丛台微视)

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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