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4起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被公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如此老生常谈的话题
却总有人跃跃欲试
冲动瞬间犯下酒驾大错
7月2日上午10时,邯郸交警成安大队在邯临快速路成峰公路入口处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冀D67XXX的银灰色面包车形迹可疑。遂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同时,交警还发现其驾驶证有伪造痕迹。经过进一步调查,该人的驾驶证在2013年因为醉驾违法已被注销,于是他盗用了别人的驾驶证,贴上了自己的照片。当天他和几位老乡去外地打工,可车主和同伴不是没有驾驶证就是不会开车,他自恃喝酒不多,还有一个“驾驶证”,就自告奋勇的去开车。交管部门对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以及变造驾驶证多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7天,罚款4000元的处罚。
7月5日早上7时,邯郸交警中华南中队在中队门口设卡检查时,将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营运出租车拦下。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面色通红,驾驶室内有隐隐酒味。交警用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营运车。驾驶人张某解释,自己每天下午5点交车,回家后都要喝酒解乏,认为自己酒量大,驾龄长不会受到“隔夜酒”影响。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张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了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7月10日早7时,邯郸交警渚河大队在滏东大街与北仓路交叉口北口对机动车进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冀D8HXXX 的棕色别克驶入检查区域。交警靠近车辆后立刻闻到车内有明显酒味,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交警的询问,该驾驶人坚称没喝酒,并且从车里掏出一个面包,说是因为吃了几口含果酱的面包,但交警却发现这个面包包装还没拆封。该驾驶人发现这样的说辞蒙混不过去后,心虚的将面包藏在了身后,承认了自己昨晚喝酒的事实。交管部门对该驾驶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7月16日凌晨,邯郸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在邯临路与和谐大街交叉口,开展夜间交通违法行为统一治理时,一名驾驶人被查后谎称自己喝了两瓶“果粒橙”,最终,在证据面前,该驾驶人承认了自己的酒驾行为。
16日凌晨,民警在设卡检查时,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在驾驶人下车后,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明显有酒味,民警问其喝了多少酒,司机称自己没喝酒,喝了两瓶“果粒橙”。民警说到“喝两瓶果粒橙能眼睛通红吗?”可是,司机还是坚持说自己没喝酒,只是喝的果粒橙。随后,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面此结果,该司机又说到只是喝了优布劳果啤,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该司机最终承认了自己喝酒的事实。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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