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多个小区被投诉供暖不热
近日,邯郸多位网友投诉,家里供暖不热,室温不达标。老乡们,暖气不热可退费!《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三十九条就规定了:室温不达标,可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详情如下……
邯郸多个小区被投诉供暖不热
复兴区金泽苑2期13号供暖不热
河北邯郸复兴区金泽苑2期13号供暖不热,前期开发商遗留问题,导致冬季没有正常供暖,后期经业主上访才能延后供暖,暖气费交整个冬季采暖期,交到物业公司法人名下,12月4号开阀取暖后,高层几乎正常有温度,底层3-12层,1-9号没有温度,管道排查说是主管道就是冷水,现在找物业,物业不管,说找开发公司和热力公司,直接丢来一个电话,开发商和热力公司也不解决,不接电话。本身就晚供暖,现在问题出在哪里,谁给解决?
邯山区美的城小区供暖不热,热力公司收取30元清洗滤网
我是邯郸市邯山区美的城小区的业主,我们家不止我们家,整个楼都不热,业主都纷纷向热力公司反映,热力公司要不不接,接了以后派个员工上门就把楼道的小滤网洗一下,还收费30元,洗完后还是不热。在屋里要不开空调要不穿羽绒服。热力公司说屋里温度有18度不管。诉求一:暖气不热。诉求二:乱收费,清洗滤网30元依据为何处,有没有听证决定?
丛台区宜家花园供暖频繁出故障 如何过冬?
宜家花园位于邯郸市丛台区油漆厂路38号,业主已交取暖费用,但是暖气温度达不到,一直不给加热,还三天两头地坏,不是这出问题就是那有毛病,寒冷的冬天,让老人孩子怎么过冬呀?业主找过好多次,一直得不到解决,希望有关部门给解决一下,再此感谢!
武安康城煤矿紫金苑小区供暖温度只有16℃,盼解决
该小区去年供暖改造后,温度比以前低太多,室内只有16℃,打电话过去说无法解决。
磁县滏苑小区供暖不热,温度不达标室内仅16℃
河磁县滏苑小区五楼和六楼的取暖是个大问题,今年室内最高温度16度,还得开着空调!而且还时有时无。今天下雪,家里彻底没暖!只不过是个压力问题,就是不给加压,进水和回水管都是凉的。旁边挨着的小区家里都很热,只有这个小区,交了暖气费还得开空调取暖。去热力公司找吧,人家说领导要商量方案,这都商量了这是第二年了,还没商量出来?
暖气不热,可退还供暖费
《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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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申请流程
邯郸规定低于18℃可申请检测
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用户认为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低于18℃的,应首先向供热企业提出室温检测申请,供热单位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测温。
供热企业24小时内供暖温度达标
凡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原因造成连续停 止供热超过48小时或间断性停止供热累计超过96小时,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必须提前告知热用户,说明原因,并于供热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按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向热用户退还相应的热费。
供热单位进行测温。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供用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在向用户讲明原因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使其达到规定的温度,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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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有异议可申请市检测机构
供、用热双方发生争执时,当事人可向行政主管部门请求调解处理,或申请仲裁机关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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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供暖电话
供热咨询热线:3178116
供热分部电话
供热一分部:
办公室——3228006
收费大厅——3201967
和平路中心站——3038090
联纺路中心站——3031399
人民路中心站——3060155
丛台路中心站——7030567
供热二分部:
办公室——8093515
收费大厅——8093459
人民东路中心站——8060101
滏西路中心站——7115016
望岭路中心站——3103533
供热三分部:
办公室——8015591
收费大厅——8015597
和平东中心站——8121197
渚河路中心站——8051235
雪驰路中心站——8032456
供热四分部:
办公室——3169171
收费大厅——8906302
南环路中心站——5622322
五仓路中心站——3169333
供热五分部:
办公室——7193000
收费大厅——3033336
农林路中心站——3021567
光明路中心站——3032502
学院路中心站——5622543
供热六分部:
办公室——4046756
收费大厅——4056686
光华街中心站——4088116
建设街中心站——4081168
复兴路中心站——4049097
建北路中心站——4050558
邯钢余热——6075592
供热七分部:
办公室——3172622
收费大厅——3173373
秦皇大街中心站——3173009
东环路中心站——2091560
供热八分部:
办公室——5602581
收费大厅——5602582
供热管网分部:
办公室——3172217
供暖补贴标准
暖气不热?这才是正确的投诉途经
省住建厅发布新通知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强化管理保障城市供热质量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供热企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调峰锅炉全时待命,遇有极寒天气、热源故障等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启动,有量可调。同时明确,对人为缩减供热运行时间、降低供热服务质量的供热企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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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相关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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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供热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制度,督促辖区内供热企业做好供暖服务和各项供热保障工作。加大对供热企业的检查力度和热用户的走访频次,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回访。利用信息化手段,结合室温监测数据分析,依法依规对人为缩减供热运行时间、降低供热服务质量的供热企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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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供热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抢险组织体系,建立专业抢险抢修队伍,减少停热抢修频次,缩短抢修时间,提高处理事故和故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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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畅通服务投诉渠道,供热企业完善供暖咨询、维修服务申请制度,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微信公众号或网址,确保24小时畅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正常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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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群众供暖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电话或网络受理平台;建立问题台账,按责转办、跟踪督办、限时办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省住建厅投诉专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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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发现供热问题后,可首先拨打企业服务报修热线或通过企业服务公众号、网络服务平台等反映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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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无法解决或企业有疑似处置不及时、不规范等违法违规问题,甚至供用热双方发生纠纷,居民可拨打属地供热管理部门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如有供暖问题,可拨打热力公司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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