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铲除“翼龙贷”一恶势力犯罪集团
“感谢咱们检察院铲除了‘翼龙贷’这帮黑恶势力,我们家终于过上了正常的生活。”被害人史某某激动的说到。这不仅是史某某个人的感受,也是该案所有被害人的共同心声。
2017年以来,以康某某、王某某为首的“翼龙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暴力催收贷款,不分昼夜、不择手段对被害人家庭进行滋扰、纠缠,实施违法犯罪二十余起,影响极其恶劣,被害人中有的企业倒闭,有的妻离子散,有的甚至精神失常,危害十分巨大。随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开展,大名县检察院调配精干力量,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检察职能,从侦查阶段就提前介入,严把质量关,誓要彻底肃清“翼龙贷”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分子,铲除大名县这一危害毒瘤。经公诉人的不懈努力,2019年11月,唐某某等十一人被判处六年半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2020年9月,首要分子康某某被依法提起公诉;2020年12月15日,首要分子王某某被依法批准逮捕。致此,“翼龙贷”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分子全部落入法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最严厉的审判。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覆灭,正是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秩序的典型缩影。2020年,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425件637人,从交通肇事之类的过失犯罪,到非法吸收贷款之类的经济犯罪,再到故意杀人、放火等重大刑事犯罪,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全院干警恪尽职守,各司其职,克服了案多人少的困难,将每起案件都做成经得起人民和历史考验的铁案,这也是大名县检察院连续第三年未出现无罪判决,真正做到了不枉不纵,守住了冤假错案零的底线。
法律有铁剑,也有柔情。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一些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了不批捕、不起诉决定,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为大名县的经济建设和未来做出更多的贡献。如我院办理的叶某某非法侵占农用地案,虽然叶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但经我院审查发现,其占用土地是为了建学校和配套设施,该中学弥补了当地乡镇教育资源的不足。叶某某的入狱,将直接导致数十名青少年和儿童无学可上,无书可读。叶某某本身犯罪情节轻微,且案发后积极恢复被破坏农用地,使用不起诉将起到更好的社会效果,最终,我院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同时,还协调大名县住建局,帮助叶某某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让学校的孩子们可以安安心心的完成学业。事后,有位学生家长还特地向大名县检察院送来了感谢信,信中说到,他们常年在外打工,检察院守住了学校,也是守住了他们孩子的未来。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一县不安,何以平安中国。大名县人民检察院将砥砺前行,一以贯之,以刑事检察之利剑,护大名人民之平安,用实际行动和高质量的案件,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建设一个繁荣、和谐、法治的大名府。
▍来源:大名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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